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1029/1/n7ds.html
「警察人事權 中央北縣互槓」(黃進恭報導)
台北縣自行舉辦一百四十位中階警官授階典禮,縣長周錫瑋指授階於法有據,嗆聲內政部曲解法令,是警政署背後的「藏鏡人」;內政部長李逸洋、警政署長侯友宜等首長回批北縣授階無效,中央地方大鬥法展開,誰都不讓誰,周錫緯痛批中央無所不用其極打壓地方政府。
(任何一個政府都必須要依法行政,內正警政署全部犯法,也全部違法,如果可以把國家治安警察人事這樣踐踏,這叫什麼政府,如果你今天刻意將台北縣所有警官,全部在十月底前調派完畢,那你就公開講,哪有一個中央政府打壓地方政府到到這樣地步的,哪有搞政治搞到這樣地步的,哪有違法去發公函命令到這種地步的,你們任何一個官員沒有關係,你覺得我們今天講的沒有道理,我要求你們在全國人民面前公開辯論)
面對調升的中階警官無效,周錫緯拿出厚厚公文信件,其中都是來自警政署發函,針對警政署說北縣調升無效,周錫緯說北縣是準直轄市,確實有警察人事權,是警政署、內政部不熟悉法條,才讓問題無解。
(當你沒有權的時候,你何來授權啊,警察的人事條例講的很清楚啊,第九條講,警察人員由內政部管理或交由直轄市政府管理,第二十一條講,警佐職務是由內政部遴任,或者交由直轄市政府遴任,這上面警政署有權利嗎?沒有權利,你無法無天,第二點我再解釋一遍,這個委辦是什麼,法律上的委辦是事務不是人事權,怎麼連這個法律常識都沒有,你何來委辦之說,所以你從授權及委辦,警政署完全是違法解釋)
對此內政部長李逸洋也回批,他認為周錫緯破壞警察人事制度,簡直違法濫權。
(周錫緯縣長講說中央不接受他中階警官升遷案,他還會有第二波第三波就地直升的名單公布,我們請周縣長盡快公布,讓全國民眾看看周縣長違法濫權到什麼樣程度,第二波就地直升名單,這樣的升遷方式,就像軍中中校直升為少將是絕對不合理)
警政署強硬回擊,署長侯友宜除強調台北縣這項人事案是無效人事命令,更罕見地發布「署令」給全國所有警察,聲明這一波台北縣警官升職不具效力,並要求所有警察應依規定「配階」,不可任意掛階。侯友宜說,針對台北縣這一百四十名警官,將透過督察系統道德勸說他們掛回原階。對於多發的薪俸,將依「公務人員俸給法」加以追回;有關台北縣警局改制後的人員派補事宜,決定等到總統大選後,再全國統一檢討派補。內政部政次林美珠則說,一切依法行政,沒有所謂的「藏鏡人」。銓敘部政務次長李若一則說,被台北縣政府發布晉升的警官,職等只能視為「暫列」。
台北縣警局配合升格的人事爭議,形成中央與地方互槓局面,台北縣政府強勢擢升一四○名警官。獲得授階警官強調,台北縣治安狀況特殊,與他縣市相較,長期勞逸不均,獲得擢升是對他們的肯定且符合公平正義原則,但這次升官只有一個小時的效力。台北縣政府舉行第一波警官升遷授階典禮,除因公勤務或原定休假的廿二名警官未出席外,一一八名兩線兩星警官在周錫瑋親自授階下,掛上兩線三星階級章。不過,下台後卻得將剛別上的階級章交還給工作人員,供下一批受階人員使用,出現「台上授階、台下拔階」的尷尬場面。
不少警官將掛階儀式諷為「曇花一現」,尤其在警政署還沒認可,銓敘部也還沒審核通過前,多數警官私下表示,原本是好事一椿的升官儀式,卻讓他們左右為難,根本不敢掛兩線三星的階級章上班。中央地方大鬥法,卻苦了努力拼治安的好警察,當治安遇上政治,雙方好像有理但都說不清了,小老百姓真正關心的,這些官員們又可曾在意?
「警察人事權 中央北縣互槓」(黃進恭報導)
台北縣自行舉辦一百四十位中階警官授階典禮,縣長周錫瑋指授階於法有據,嗆聲內政部曲解法令,是警政署背後的「藏鏡人」;內政部長李逸洋、警政署長侯友宜等首長回批北縣授階無效,中央地方大鬥法展開,誰都不讓誰,周錫緯痛批中央無所不用其極打壓地方政府。
(任何一個政府都必須要依法行政,內正警政署全部犯法,也全部違法,如果可以把國家治安警察人事這樣踐踏,這叫什麼政府,如果你今天刻意將台北縣所有警官,全部在十月底前調派完畢,那你就公開講,哪有一個中央政府打壓地方政府到到這樣地步的,哪有搞政治搞到這樣地步的,哪有違法去發公函命令到這種地步的,你們任何一個官員沒有關係,你覺得我們今天講的沒有道理,我要求你們在全國人民面前公開辯論)
面對調升的中階警官無效,周錫緯拿出厚厚公文信件,其中都是來自警政署發函,針對警政署說北縣調升無效,周錫緯說北縣是準直轄市,確實有警察人事權,是警政署、內政部不熟悉法條,才讓問題無解。
(當你沒有權的時候,你何來授權啊,警察的人事條例講的很清楚啊,第九條講,警察人員由內政部管理或交由直轄市政府管理,第二十一條講,警佐職務是由內政部遴任,或者交由直轄市政府遴任,這上面警政署有權利嗎?沒有權利,你無法無天,第二點我再解釋一遍,這個委辦是什麼,法律上的委辦是事務不是人事權,怎麼連這個法律常識都沒有,你何來委辦之說,所以你從授權及委辦,警政署完全是違法解釋)
對此內政部長李逸洋也回批,他認為周錫緯破壞警察人事制度,簡直違法濫權。
(周錫緯縣長講說中央不接受他中階警官升遷案,他還會有第二波第三波就地直升的名單公布,我們請周縣長盡快公布,讓全國民眾看看周縣長違法濫權到什麼樣程度,第二波就地直升名單,這樣的升遷方式,就像軍中中校直升為少將是絕對不合理)
警政署強硬回擊,署長侯友宜除強調台北縣這項人事案是無效人事命令,更罕見地發布「署令」給全國所有警察,聲明這一波台北縣警官升職不具效力,並要求所有警察應依規定「配階」,不可任意掛階。侯友宜說,針對台北縣這一百四十名警官,將透過督察系統道德勸說他們掛回原階。對於多發的薪俸,將依「公務人員俸給法」加以追回;有關台北縣警局改制後的人員派補事宜,決定等到總統大選後,再全國統一檢討派補。內政部政次林美珠則說,一切依法行政,沒有所謂的「藏鏡人」。銓敘部政務次長李若一則說,被台北縣政府發布晉升的警官,職等只能視為「暫列」。
台北縣警局配合升格的人事爭議,形成中央與地方互槓局面,台北縣政府強勢擢升一四○名警官。獲得授階警官強調,台北縣治安狀況特殊,與他縣市相較,長期勞逸不均,獲得擢升是對他們的肯定且符合公平正義原則,但這次升官只有一個小時的效力。台北縣政府舉行第一波警官升遷授階典禮,除因公勤務或原定休假的廿二名警官未出席外,一一八名兩線兩星警官在周錫瑋親自授階下,掛上兩線三星階級章。不過,下台後卻得將剛別上的階級章交還給工作人員,供下一批受階人員使用,出現「台上授階、台下拔階」的尷尬場面。
不少警官將掛階儀式諷為「曇花一現」,尤其在警政署還沒認可,銓敘部也還沒審核通過前,多數警官私下表示,原本是好事一椿的升官儀式,卻讓他們左右為難,根本不敢掛兩線三星的階級章上班。中央地方大鬥法,卻苦了努力拼治安的好警察,當治安遇上政治,雙方好像有理但都說不清了,小老百姓真正關心的,這些官員們又可曾在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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